本刊特点: 科技核心期刊(2024自然科学),目次收录(维普),目次收录(万方),目次收录(知网),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
期刊基本信息
出版周期:季刊 级别:核心期刊
主管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编辑部:中华口腔正畸学杂志编辑部委员会
中国国内刊号:CN11-5797/R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5760
邮发代号:2-744
价格:25元/期
知网复合影响因子:0.677
知网综合影响因子:0.510
杂志社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2号
邮编:100081
电话:010-82195350
传真:010-82195350
杂志邮箱:zhkqzjx@cmaph.org
官方网站:https://zhkqzjxzz.yiigle.com/
杂志征稿投稿要求
中华医学会投稿系统变更通知
【杂志社官方网站信息】
自2023年7月18 日起,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启用新版稿件管理系统(https://medpress.yiigle.com/),旧系统将关闭投稿通道,作者请将新稿在新系统投递,之前已经在旧系统完成投稿的请继续登录旧系统完成稿件的后续流程,特此说明。
《中华口腔正畸学杂志》稿约
【杂志社官方网站信息】
《中华口腔正畸学杂志》为中华医学会主办的口腔正畸学专业学术期刊,本刊实行同行审稿为基础的三审制(编辑初审、专家外审、编委会终审),以从事口腔正畸临床工作者为主要读者对象,报道口腔正畸学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以及对口腔正畸临床有指导作用,且与口腔正畸临床密切结合的基础理论研究。本刊的办刊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临床与基础、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反映我国口腔正畸临床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促进国内外口腔正畸学术交流。
一、本刊欢迎专家论坛、论著、临床技术篇、学苑、讲座、病例报告、综述、会议纪要、国内外学术动态等栏目的稿件。述评类稿件主要为约稿。
二、对来稿的要求
1.文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向导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临床技术篇、综述、讲座等一般不超过6 000字(包括摘要及图、表和参考文献),病例报告等不超过2,000字。
2.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文题尽量不用外文缩略语。
3.作者:作者姓名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更动。作者署名有争议或投稿后申请变更作者顺序者,需附全部作者签名的作者贡献说明。全部作者姓名、单位名称(中英文)、邮政编码及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均出现在首页,第2页正文及英文摘要中不列作者姓名和单位(因本刊采用双盲审稿)。作者必备条件:①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负责的关键人物;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有证明信。外籍作者的姓名、单位均用原文字书写。通信作者一般指课题设计者,如为研究生课题,通信作者即为研究生导师。
4. 利益冲突和作者贡献声明:
利益冲突:作者须在投稿时注明涉及利益冲突的内容:1.与研究工作相关的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持,即作者是否接受除工作单位之外任何第三方提供的资金;2.在研究内容的直接或相关领域内,是否与任何商业机构有利益关系;3.是否与研究内容存在非经济利益关系(个人的、职业的、政治的、单位的、宗教的等)。
作者贡献声明:请将每位作者对该论文的具体贡献在投稿时附于文章首页
5.摘要:论著类、综述类文章须著录中、英文摘要,论著类文章为结构式摘要,综述类文章可选择指示性摘要。中、英文摘要应符合“拥有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的原则,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四部分(避免使用缩略语)。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主语。考虑到我国读者可参考中文原著资料,为节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简略些(约200字),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约400个实词)。英文摘要应列文题。
6.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请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①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②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③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
7.研究设计:应交代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方法。如调查设计应交代是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应交代具体的设计类型,如属于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或正交设计等,应围绕“重复、随机、对照、均衡”4个基本原则做概要说明,尤其要交代如何控制重要的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8. 当报告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要注明)所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并得到该委员会的批准,是否取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
9.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注拉丁文名称。
10.图表:图表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资料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并提供每张照片的数字图像文件。图中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等)请使用图像处理软件直接标注在照片上。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
11.计量单位:执行GB 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具体使用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如ng· kg-1·天-1应改为ng·kg-1·d-1;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如前例不宜采用ng/kg·min-1的形式。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但如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计量单位与旧制单位的换算系数,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为A ,“A ”为斜体字。
12.数字:执行GB /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13.统计学:按GB 3358.1-2009《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一律采用斜体排印。应写明所用统计学分析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等)和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3.45),并尽可能给出具体的P值(如:P=0.023)。
14.缩略语:文题不用缩略语,文中尽量少用。一篇文章一般不宜超过4个,不超过5个汉字的名词一般不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文章的可读性。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缩略语不得移行。
15.参考文献:引用中文参考文献时,需双语注录。首先应用信息资源的原语种,再用英文注录该条文献,作者姓名的英译文采用汉语拼音形式表示,姓的首字母大写,名按音节首字母大写的缩写形式。中文刊名使用其刊名的英文简称,不使用汉语拼音名称,无规范英文简称者著录全部英文刊名。应注意引用国内期刊上发表的文献。对国内同行已发表的相关论文应充分合理地引用。按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中的作者, 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 等”或其他与之相应的文字。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文献类型,如有DOI号请务必注明。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
16.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需双语著录。其中、英文分别置于中、英文摘要“关键词”下行另起缩两字空编排,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17.来稿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会议交流过的文稿,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的文稿(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不属于一稿两投,但在投稿时必须注明。
18.稿件连同单位推荐信、基金资助复印件和《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一并寄至编辑部。来稿首页请注明文题(中英文) 、全部作者及单位(中英文) 、通信作者、作者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Email地址。
19. 临床试验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号是从WHO认证的一级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获得的全球唯一注册号。临床试验注册号排印在中、英文摘要结束处。以“临床试验注册”(Trail registrantion)为标题(字体、字号与摘要的其他小标题相同),写出注册机构名称和注册号,机构名称和注册号间用“,”间隔。
三、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本刊具体情况,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一作者为作者的任何来稿。
四、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2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五、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通知数额付相关发表费用。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论著类稿件赠当期杂志2册,其余稿件均赠当期杂志1册。
六、本刊对重大研究成果,将使用“快速通道”以最快时间发表。凡要求以“快速通道”发表的论文,作者应提供关于论文创新性的书面说明和查新报告及2位同行专家(至少1位应与第一作者不在同一单位)推荐。经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收到稿件后4个月内刊出。
七、本刊录用的所有稿件,均以纸载体和光盘形式同时出版。故来稿一经接受刊登,需由作者亲笔签署《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论文投送介绍信及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八、来稿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2号《中华口腔正畸学杂志》编辑部,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82195350;Email:zhkqzjx@163.com;本刊官网:http://zhkqzjxzz.yiigle.com/